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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碧玉:智慧城市的三个导向与未来发展方向

时间:2023年05月12日
万碧玉:智慧城市的三个导向与未来发展方向

智慧城市是推动信息化同工业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融合的佳模式,在全球新一轮科技和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,智慧城市将会成为政府加速科技驱动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支撑。

万碧玉:智慧城市的三个导向与未来发展方向

三个导向

坚持目标导向,就是要把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,始终贯彻“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。《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到2020年,我国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,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,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,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、社会管理、维护网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要不断促进城市公共服务便捷化、城市管理精细化、生活环境宜居化、基础设施智能化、网络长效化。

  坚持需求导向,即从城市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,因地制宜、一城一策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建设。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、资源相对短缺、生态环境比较脆弱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,不同城市面临的城市发展阶段和发展问题差异巨大,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必须要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,从城市资源、环境、治理等迫切需求出发,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科学性、可持续性和包容性。

坚持问题导向,智慧城市并不是城市发展的终目标,而是一个工具、一种方法,是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的一种理念与模式。智慧城市需要在目标导向与需求导向的基础上,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,这才是智慧城市自身发展的基本原则。城市发展的目标还是环境优美、经济发展、社会公平。

要从我国近300个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经验及国际智慧城市建设经验中汲取营养,大胆改革、积极,找到当地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。如部分试点已经在政企合作、数据开放、业务协同、信息消费、产业转型等领域展开了很多有益的探索,这些经验和模式将为我国智慧城市试点提供更多的土壤,将更好地指导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。

未来发展方向

顶层设计,“一城一策”。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,首先必须以系统的思维做好顶层设计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要从全局的视角出发,进行总体架构的设计,对整个架构的各个方面、各个层次、各种参与力量、各种正面的促进因素和负面的限制因素,进行统筹考虑和设计。

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,地方政府特别是中小城市应注重因地制宜,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和自身特色,找准智慧城市的建设方向,尽可能将有限的资金优先投入到问题突出、需求迫切、技术风险小、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建设中去,有重点、有步骤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,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智慧城市品牌。

  彰显智慧,以人为本。智慧城市的“智慧”体现在“以人为核心”。技术是手段,而不是目标,智慧城市的建设要尊重人性,以市民需求和解决城市问题为根本出发点,一方面重点开展智慧政务、智慧医疗、智慧交通、智慧社区、平安城市等的建设,切实提升面向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,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服务差距;另一方面要把市民纳入到城市治理的体系中,让市民发挥城市治理的主动权,使其发现问题、参与问题、监督问题,参与解决方案制定的过程,让市民驱动城市,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。

开放数据,共享共融。政府是国家大的数据生产者和拥有者,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,这些数据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。政府数据公开对智慧城市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
奥巴马2009年就任美国总统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推出了《开放政府指令》。开放政府指令的3个原则分别是“透明”、“参与”和“协同”。之后,美国推出了世界上的开放政府数据平台data.gov。

目前我国各地政府都建了很多数据平台,但是往往一个部门只掌握一个部门的数据,下级部门数据在上级汇总,而自己未留存,需要查询和提取资料时,因为各个平台互不连通或归属权的问题,经常出现“信息孤岛”和“数据倒挂”等现象,老百姓办事常常需要来回奔波于各个部门间,耽误时间,增加了交通流量,还使得办事效率低下。

开放政府数据就是要“让信息多跑路,让人少走路”。一方面促进数据联系及背后深层次数据价值的发掘,另一方面这也是政府体现其公正透明,增进与民众互信的有力手段,间接为更好地与民众沟通、解决城市问题创造了优良的条件。因此,在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、数据公开、数据使用、数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通过构建互联互通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,实现政府间信息共享、业务融合,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。

政府引导,市场主导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需求量巨大,单纯依靠财政资金难以支撑智慧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,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不断运营模式,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。

各地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普遍采用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的智慧城市运营模式。对于可运营类项目,可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,大限度地交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;对于社会管理类、基础类、公益类项目,可投融资模式,积极推动公私合作,鼓励政府通过委托、承包、采购、租赁等方式向企业购买服务;对于产业类项目,政府可投入少量引导资金,制定激励和扶持政策,重点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。此外,针对一些建设周期长、市场利润率低的项目,应探索建立利益补偿机制,对参与建设企业发放适当补贴。

规范指引,标准先行。目前全世界的智慧城市建设还处在摸索阶段,亟需整体的技术模型来规范软件、接口、体系标准等关键要素,尤其在中国条块分割的行政体系下,如果没有一个整体性的标准体系作为引导,智慧城市必将走上重复建设、各自为政的老路,出现“信息孤岛”等老问题。

为加强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管理,2014年国家标准委、发改委、科技部、工信部、住建部等有关部门,成立了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、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和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专家咨询组,负责智慧城市标准化相关工作。(本文作者为: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科学家万碧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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